很多人攻擊我, 都說我「口裡說支持民主, 但如果有人提出不相同的立場, 就口誅筆伐, 根本不是民主!! 是假民主!!」
我每每都莫名其妙, 這些人, 到底知不知何謂民主?

民主, Democracy, 一種社會制度, 亦可以定義為哲學精神, 最簡單的定義是社會/組織中的人民/成員, 能以投票方式, 用選票(人數)去決定社會/組織的一些決策及選擇。民主制度最美好的地方是由於社會上權貴與民眾無論如何(至少表面上)是一人一票, 所以屬於少數的權貴要爭取選民支持, 更要向民眾負責, 每一個決策都要得到民眾支持, 而民眾亦可以只憑手上的選票即可彈劾當權者, 用不著暴力及流血抗爭。
當然民主制度在華美的包裝下可能無助解決很多社會問題, 民主社會不是烏托邦, 蛇齋餅粽仍然可能存在, 公民質素亦會直接影響社會前途, 例如假若公民質素不高, 民眾政治意識不足, 一屆政府只要年年派錢, 支持度理應不會太差, 可能就這樣掏空了庫房; 在多數暴力下更少數更弱勢的社群亦可能更加得不到關注(前提是現在已經得不到多少關注...); 政黨的花言巧語及黨派鬥爭很可能會令政策混亂等等...

這都不是本文重點, 重點是, 民主社會大前提下是要有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阿豬阿狗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表達任何意見, 看看最近的台灣及美國大選, 各個黨派間的口誅筆伐簡直光刀劍影槍林彈雨, 互相批評仍家常便飯。
因為, 言論自由的精神是, 你可以說你的, 我可以說我的, 你可以反駁我的, 我可以挑戰你的, 你可以覺得我偏激, 我可以認為你弱智, 拳來腳往, 無論最後握手言和或是不歡而散, 這都是「言論自由」。
這不等同「和諧」(有別於土共那種「河蟹」), 根據港劇<天與地>, 「和諧」的意思是「一百個人有一百樣不同的觀眾及立場, 而這一百個人會彼此尊重。 」某程度上是一種烏托邦思想。

解釋完, 大家應該明白, 那些人說的與民主根本八桿子打不上關係, 他們應該從品格, 或非君子所為之類去批判, 而很明顯, 他們連這都不懂。沒辦法, 勇狗的水準不過如此。
而更重要的是他們從不會想想憑甚麼我要「尊重」他們, 德行? 輩份? 學識? 英雄史? 最簡單, 在網絡上, 你連行文條理及論據都一塌糊塗, 視點膚淺幼稚, 連民主與言論自由都未搞清楚, 不敢堂堂正正不服來辯, 只敢躲在我看不見(偏偏又有人流出)的地方自說自話, 還妄想要我尊重你? 真是笑話。人貴乎自知, 選擇了維穩,支持警察私刑, 或只係個沽名釣譽的所謂勇者, 憑甚麼還想有人支持你尊重你奉承你? 這種思維根本是要求別人在自己發放了自己親自虐待動物的片段後不容許批評報警, 還要求其他尊重你的人格? 洗洗睡還比較快。

PS: 可以料想有人會說我在自己的blog上放屁與那些人別無二致, 第一我已經退群, 無辦法更公開地展示, 第二我素來以牙還牙, 他們做得初一我就不會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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