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與一個(自稱)中立份子討論了一個下午的雨傘革命, 雖然不是同路人, 至少他沒無恥到覺得警畜打人合理, 但其思維集合了我在輿論戰上見過的反對言論的大成, 自覺可以寫一整重新省思, 參加/支持雨傘革命的原因。
Q: 你們覺得學生有書不好好讀上街搞政治算甚麼? 英雄出少年?
A: 沒錯, 我一向覺得學生不應該搞政治, 正因為不應該讓學生搞政治, 所以大人才應該挺身而出。如果用戰爭作比喻, 敵國單方面挑起戰爭, 已經到了全民皆兵總動員的地步, 而你們沒保衛我城, 不去批評單方面挑起戰爭的敵國, 亦不去指責前線不給力, 反而跑去攻擊志願兵? 這啥道理?! 我一直都說, 是因為我們大人沒所作為, 才會令孩子都要上前線衝鋒陷陣, 我們比那些警畜更應該向孩子/學生道歉及懺悔。
Q: 你們在前線衝鋒陷陣, 政棍及三恥在後方數銀紙咋傻仔, 醒下啦!!
A: 首先這個問題應該與警察說, 他們為了那些在後方高床軟枕的政棍而負上罵名。我們不是為任何人而抗爭, 一切都只是為自己, 為下一代, 或再玄一點去說, 為了能無愧於心, 無愧於天地。而其實既得利益者又何止政棍及三恥? 收錢了來尋事的打手, 在物資站偷物資的蝗蟲, 這些又何嘗不是在後方數銀紙? 難道我們應該只因為這樣而放棄一直以來的堅持?
Q: 你在那裡受傷了死了沒人會記得你!! 沒人會當你是英雄!!
A: ...所以不聞不問才會成為英雄嗎? 集體平庸, 槍打出頭鳥果然是中國人典型的鄉願思維, 不是因為想充英雄才去做, 與在沙士期間在前線抗戰而亡的醫務人員, 在火災時往火場衝鋒陷陣的消防員一樣, 這是責任, 這是應該做的事, 所以大家才會去做。如果有人因此給掌聲送高帽, 那只是附加價值。
Q: 如果你有啥事, 你的家人情人怎辦!!
A: 這種思維完全是中國那種女性因拒絕被強姦導致侵犯者受傷所以女性有罪。因為不希望流血, 所以才應該要求警察合理執法, 要求對話, 要求談判!! 要求有民主, 有普選!! 爭取民眾可以不用流血不用冒險就可以向當權者表達自己的意願的方法, 而不是麻鷹不管管雞仔!!
Q: 你真的天真到以為中央會為了你一個香港而讓步?
A: 人最終都會死, 難道這就是理由甚麼都不管不顧? 清庭當年何等的驕橫, 還不是被推翻? 未來會不會改變, 論不到你與我去猜測, 但做不做, 就是你與我可以決定。就算最終這一次, 甚至這一代人, 甚麼都爭取不到, 但我們展示了勇氣, 展示了正義, 展示了方法, 這會一代一代的流傳下去, 終有一日, 人民會得到勝利。
Q: 民主不是靈丹妙藥, 有普選一樣會陷入鬥爭。政棍一定會用短視的方法爭取選票, 結果都是一樣。
A: 第一我不覺得現在政棍的有多遠視, 他們只是為自己的前途遠視, 囤地賣港, 瑪啡自由行, 這那一點是為香港人遠視? 第二, 有普選, 要爭取選票, 至少政棍會有要為民眾負責的自覺, 而不是只單方面向中共獻媚。很簡單一個例子, 如果有普選, 政府還有沒可能新東北硬上馬, 有貪污照連任, 對市民的訴求不聞不問? 還有蛇齋餅粽只對老一輩有效, 新一代不是白痴, 他們會關心香港前途, 不是每個人都是短視與弱智。再退一步, 有真普選, 仍然短視與弱智, 最後民不聊生, 都是死在自己手上, 我們有尊嚴去選擇如何死, 而不是無尊嚴地被硬生生壓死!!
Q: 你們佔領街道阻人搵食, 他們反你有理。
A: 凡事兩看。香港不民主一樣阻我搵食阻我發展, 自由行阻我搭車阻我生活, 地產霸權阻我支持小商戶, 如果他們有理, 我更加大條道理!! 來!! 追隨俺吧!!
Q: 你們是非法集會, 警察清場有理。
A: 在情在理, 我不會說他們無資格清場, 不過政府未出來談判我們「希望」警察不要現在就清場, 更「要求」在清場時至少要合情合理合法!! 先不說最近的濫用私刑, 學生靜坐你扭手扭腳, 又不讓學生如廁, 非法拘留黃之鋒, 這全世界都在罵, 根本已經是酷刑, 還有臉目說合理執法, 專業清場?
Q: 有事就要求警察保護, 無事就趕警察走, 輸打嬴要!!
A: 搞清楚, 第一, 全世界只有香港的抗爭者會傻到送飯給警察, 會傻到給警察衝擊完還會放醫務人員去醫治警察!! 會傻到幫警察遮太陽擋雨!! 會傻到警察給黑社會扔水樽時還會跑出去保護警察(大台無播不等如無發生, 有片為證)。第二, 再怎樣說都不可能縱容黑社會攻擊群眾, 非法集會沒錯是非法, 但就算是罪犯都有人權, 保障他們的人身安全, 所以警察不可以打犯, 甚至要保護罪犯, 更何況那些只是未被拘捕的普通平民!! 法律上無罪!!
Q: 警察都是人, 你們害他們壓力爆煲, 他們過度武力都是你們疚由自取。
A: 第一前線警察有權力有武器, 他們必須要有無比的自制力控制自己, 正如醫務人員要有無比的細心不可以出錯, 法官有無比的理性不偏不崎, 很合理吧? 所以這根本不是理由!! 如果壓力爆煲就可以行使暴力, 你們黑白聯手三五時攻擊抗爭者, 我們又何嘗不是壓力爆煲? 如果壓力爆煲的群眾反抗打傷打死任何人, 又可以免責嗎? 我們普通人就必須克制, 專業的警察就可以任由獸性大發? 這就叫專業?
Q: 不是每個警察都有私刑打人, 只是當中的害群之馬被無限放大。
A: 私刑打人早不是第一宗, 打記者那些我先不提。容我再三重提, 港鐵年年加價, 固障逐月增加, 為何民眾, 尤其指現在普遍說「警察很辛苦」的那些師奶阿叔, 往往就去指罵前線職員, 而不是去圍攻韋達誠? 加價是高層, 為何受罪的是前線員工? 因為他們選擇了在這間公司工作, 主榮奴榮, 主辱奴死, 穿起了制服, 就代表與那個團隊榮辱與共, 不可能有榮耀就出來抽水觀呼, 受辱便退回去與我無關, 所以, 如果曾偉雄=梁振英=中共要求前線警員攻擊抗爭者, 而前線警員又120%執行命令, 事後被遣責, 是罪有認得, 而不是其他人無的放矢。加上我上文已經多次提及警察再度執法, 不是第一次了。
Q: 很多人都一再重提928的煙霧彈, 如果當時不用煙霧彈, 再是橡膠子彈, 甚至實彈, 傷亡不是更大嗎?
A: 問題不是武器的選擇, 而是使用方法, 用法不當根本赤手空拳都可以打死人, 警察剛剛就示範過了。928後英國的煙霧彈廠商跳出來遣責警察根本「不當」使用, 專家都這樣說, 你還可以說甚麼呢?
Q: 我不懂這些, 我只是個普通人, 只想儘快回復到928前的情況, 改不改革其實我不太在乎, 誰對誰錯都好, 變回928前就好了。
A: 既然如此, 請在要求群眾解散的同時, 催促政府儘快重啟對話。眼前有兩個人在打鬥, 想平息干戈, 不是只是站在一方助紂為虐, 而是充分了解兩方後幫助他們和解。重啟對話是唯一的契機, 亦是很基本的要求, 無論結果是怎樣, 都應該由雙方代表人物在正式的談判桌上公開交涉, 這是常理!! 除非你能提出一個「政府不應該與民眾談判」的合理理由, 否則我還真想不到為啥只單方面要求抗爭者解散而不嘗試向政府施壓。
Q: 你們總說XX不代表我, 就算談判有結果, 你們一樣不會接受不會解散吧?
A: 又是如果論。的確照政府的態度就算有談判結果都很難令人滿意, 所以, 中立派更應該向政府施壓, 要求政府與群眾「一人讓一步」, 這樣的中立派才合理及有效解決問題。抗爭者的態度很清晰, 「Be Water」, 你在這個方向壓我們, 我們流去另一處, 永遠解決不到問題。真是想儘快回復和平, 要求政府與群眾「一人讓一步」, 是中立派唯一的選擇, 一起加油吧!!
PS: 本來這篇不是打算寫成從動漫看看雨傘革命系列, 不過...嗯, 隨便了。
[18/10/2014 後加:
這些私怨本來我也不想說, 不過這篇對話可能最能代表大部份中立。
Q:
「睇黎唔出解放軍你班X樣都唔會心息。」(看樣子解放軍不出動你這些混旦也不會心息)
「廿幾日啦, 講黎講去都係佔中, 又成班人逼我表態, 我局住做cd-rom唔出聲。」(二十多日, 身邊話題全都是佔中, 通通都要求我表態, 害我只可以潛水。)
「你真係覺得你地咁樣爭取到任何野咩」(你不會真的以為憑你們這樣子可以爭取到甚麼吧)
A:
原來, 真的有些人, 覺得自己的娛樂, 比這個社會的前程重要。
原來, 真的有些人, 覺得自己的娛樂被阻, 比正被人毆打的抗爭者有著更大的損失。
原來, 真的有些人, 只有自己需要幹活, 外邊正在留守那些都不是人不需要幹活錢與麵包都會從天上掉下來。
原來, 真的有些人, 覺得香港年年示威, 由「這邊廂留守第二日就散水」, 到「誓不罷休, 寧死不退」,
這一些的民志(意志的志)開啟, 不是由第一日在煙霧彈手底下撐過來的無名英雄爭取回來的, 這些都不值得掌聲, 這些都不值得感動。
就只因為, 僅僅就因為, 「我無哂娛樂局住做cd-rom唔出得聲好X慘豬豬囉, 多得你班X樣」所以就「等睇你班X街俾解放軍車死」。(這一句我想不到應該怎翻譯)
我除了憤怒, 再沒任何說話可以說, Fine, 你嬴了。
健吾說得對, 「很多人說雨傘革命展示了香港人的光輝。哼, 我倒看到香港人前所未見的膚淺及涼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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