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10月3日, 黑白聯手, 暴徙衝擊旺角衝頭, 我的所見所聞。
如果你還有良心, 相信你會同意我這番說話。

不要再說你政治冷感, 自10月3日起再無政治冷感, 只有三種人,
1)抗爭者 2)「正義」冷感(即所謂的「中立」) 3)等天收的人渣 

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仗義每多屠狗輩, 請大家落力打狗。

就算他們不是真心維穩, 很多人無親身體會過當中的凶險所以說話大可以很涼薄, 令人心寒, 我現在就告訴你們10月3日個情況是怎樣。
收到消息旺角被暴徙衝擊, 本來想等晚上與女友會合再去的我坐不下去了, 立即尋門而出, 大約五時趕到旺角, 旺角道的路障已經崩敗, 暴民們正準備跑向十字路口包圍學生及記者, 我在另一馬路跑過去希望可以幫手, 沿途親眼看著暴民們貪好玩的踢爛路上的未能及時搬走的物資, 一個個水樽及食物以誇張的曲線飛舞在半空...趕到十字路(旺角戰線的大會)已經看到警察用人鏈包圍學生, 記者被迫到企上高台暫避, 我行近一點即被個警察推開。當時我很緊張, 不知可以怎樣做, 我看見包圍圈內的學生只有約一百人, 而外圍有近千人, 我腳軟了, 很想轉身離開...但在心底的掘強尤自堅持著, 摧促「不可以逃避!! 不可以逃避!!
後來在人群中我成功劑到最內圍(暴徙的最前線), 我看到甚麼呢? 我看到有人向學生扔雜物, 看到有人搶記者相機, 仍然不時有人歡呼鼓掌...之後班暴徙開始衝, 我係最內圍反方向坦左一次, 之後被人劑左去另一個方向, 重新攝入最內圍後, 轉身面對暴徙高舉雙手, 忽然間聽見前方兩三個身位有位阿叔同師奶唱雙簧, 「快D散啦!!」「佢地收左錢阿麻, 散左未無得收錢囉!!」
一聽到這些我終於忍無可忍, 沿途我已經聽到很多粗口, 有人說來幫警察清場, 有人專程說來打學生(不是示威者, 是學生, 他親口說的), 當時我不敢出聲, 這下終於我爆發了, 生平所有粗口都出齊, 罵到個阿叔退了出去, 隨後後抗爭者同警察可能驚我們會打起來所以拉我入包圍圈(事後想很慶幸在身後的不是太壞的警察, 否則我很可能就這樣被暴徙打死了), 終於我同學生合流, 生挽手, 面對數不完的暴徙。

他們扔雜物,警察不管, 我們忍。
他們說粗口, 句句「X老母」, 我相信平時如果有人因為「X人老母」而給人打死,警察也不會幫, 但今次警察唔理, 我們都忍。
警察三五時就放暴徙們衝, 我在最前線俾人撞到雙腳離地夾係半空, 完全發不到力, 暴徙們衝了數輪我先可以站地發力推回他們出去, 而我身後的是女人同中學生, 還有記者, 我們面對著一班暴民。
你是不會明為何警察可以這般有默契, 暴徙一衝就全退去兩邊, 夾在中間的差佬是一個都無。
衝左三輪後我睇到隔鄰的戰友給鷹爪功抓到雙手血琳琳需要急救。
而對面暴徙瘋到連警察都罵了, 差佬保護佔中可恥, 要求警察開路, 原文是這樣的「警察可恥!! 保護佔中!! 我說你們可恥阿!!
有個長髮男子劑到暴徙最前面後, 七情上臉地發表演說。
他首先報以看著無知者的可憐微笑, 一邊搖頭一邊演說, 現場太吵了, 他的演說被很多「打他X母!!」「清場!! 清場!! 清場!!」「警察保護佔中可恥!!」之類的叫聲覆蓋, 斷斷續續聽到就是「你們...利用...外國...(讓開!! 差佬讓開!! 等我打他X母!!)你明唔明...(出黎隻揪吖)以為自己是英雄...(清場!!)做個考順...(衝!! 衝佢老X!!)你地醒下啦...!!」
由溫和漸轉激動, 最後根本是咆哮, 如果不是個演技派, 就是個真心維穩, 練習過的演說家。
之後他們又開始衝, 混亂間我看不到他有沒動手打人, 但事後我覺得很心寒, 原來, 這些可能是有識之士, 他們真心覺得, 與那些暴徙一起動手打學生, 製造混亂的自己, 是正義。

全程, 我們, 仍然是無還過口, 更無還過手。

然後記者開始撤退, 我亦退了向後環顧四周, 當時我認為旺角敗局已無力回天, 剩下只有兩條路, 一就被衝入來的暴徙打死, 二就被警察拘捕, 我選擇了第三條路, 隨警察開路的大隊突圍退守金鐘。沿途兩旁的暴徙「夾道歡送」我們離開, 這世人從來無聽過這麼粗口。

仍然自中立為傲的人, 你們回答我。
1) 你話我們佔領街道, 我們有冇打人? 我們有冇講粗口罵上門搞事既維穩? 我們有冇扔野? 我們甚至保護警察!!
2) 你話我們阻人做生意, 市實上小租戶一直開鋪, 受影響的都是大戶, 你們最恨的大戶!! 你們最恨的地產霸權!!
3) 你話我們阻塞交通, 你有沒落區睇過, 我們自發保持行人路暢通, 我們無封地鐵站, 我們讓路給緊急車輪!!
為何我們一直堅守和理非非的下場, 不是士氣崩散, 而是被暴力攻擊?! 你話我聽, 我們做錯了甚麼!!

 

 

我第一身還算好了, 只是被人推推撞撞, 你看看新聞, 有女性被非禮, 有抗爭者被人持械打到頭破血流, 警察象徵性拘捕, 轉個圈隨即放人, 這些一宗宗的證據, 你們充分表現出香港已經變成了一個怎樣的社會!! 十月三日前, 你可以說你中立, 你可以說警察執法可圈可點, 十月三日後!! 正邪從沒如此分明!! 除非你盲了, 良心沒了, 正義冷感了!! 還可以在那裡說自己是正立不聞不問(我已經不是說仍然沒衝上街頭), 那你就不配自稱為香港人!! 甚至不配自稱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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